原本铐着李文静和林贝的手铐的都是皮铐,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都换成铁铐,但李文静人小脚小,脚铐虽然铐得住她的小脚丫,但因为空出的部分太多了,她一动,脚铐就和脚链撞击得“哐啷哐啷”地响,很容易引来路上的人的注意。我试图使用玻璃珠,然而还是不行,因为她的脚太小了,脚心凹陷得也很浅,如果我执意要把玻璃珠粘在她的脚心里,她每走一步都会被狠狠地硌一下,疼得要死,我下不了这个手。
最后我只好押着脚丫子上只套着不是束缚的束缚的一双大了好几号的拖鞋的她上路了。
同样的我们穿过了地下停车场,进到了一间同属第三期楼盘但和陈菁青不在同一栋楼里的空房子里;同样的我把她四马攒蹄了起来,锁上了设定了三十分钟的定时锁头;同样的在拍了她最后几张照片、挠了她最后几下脚心后,我转身离开。
有了押送陈菁青和李文静经验后,押送林贝和陈丹就快得多了,在林贝身上我总共才花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至于陈丹——
由于押送陈丹的时候已经是五点半出头,我们在地下停车场里不免遇到了一些下班归来的大人,其中大部分都只是开着车子从我们身边驶过,但也免不了和一些从车子下来的人面对面。我虽然对把到现在还试图搞小动作的陈丹放在最后有些后悔,但到这时候了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我的应对措施包括押着她尽量往车少人少的地方走;大声地放歌,掩盖她“呜呜呜”的叫声;搂着她的肩膀,一方面挡住大部分看向她的视线,一方面控制住她的身体,以免她凭着听觉突然朝某个路人冲过去——事实上她已经做过一次了,幸好我反应得快,把她拉了回来,吓了那位大妈一跳——我也不知道她图的是什么,明明已经跟她说了只要听我的话马上就能回家,难道就非要跟我鱼死网破才甘心吗?
可即便如此,又或者只是我紧张得有些过头了,我总感觉跟我擦肩而过的人都会看上陈丹一眼。所以明明带着陈菁青她们走时还能一边整理手机相册的地下停车场,我花费了好些时间才走到了出口。
在再一次被我四马攒蹄起来后,陈丹为她刚才的不老实付出了代价——挠脚心?不,对于脚心并不是很怕痒的陈丹来说,挠脚心或者挠脚趾缝是远抵不过她害得我前所未有的紧张的罪名的——我从口袋里摸出了跳蛋。
这颗跳蛋原本是为陈菁青准备的,但一路上陈菁青都很配合,完全没有半点挣扎或者反抗,我也就没理由再给她上跳蛋。而反观陈丹,至今还“贼心”不死,那就不能怪我对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小女孩使用这么邪恶的东西了。
在陈丹剧烈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的反抗中,我强行扒开了她的小内裤,把跳蛋塞了进去,然后拨动了开关。和当时的陈菁青一样,陈丹在跳蛋的刺激下像疯了似的挣扎了起来,但不同的是,比陈菁青小了两岁、比陈菁青幼嫩许多的她仅仅不到一分钟就被榨光了力气,像一条死狗一样瘫着,就连“呜呜呜”的叫声都变成了隔好一段时间才“呜”一声。而我把这整个限制级的过程都录了下来。
我并没有就此停下对她的“毒手”,我把跳蛋的遥控器放进了她的裤兜里并且明确地告诉她那是跳蛋的遥控器,然而看到了希望后的绝望是最让人绝望的,无论陈丹又是使劲地把手往裤兜里伸又是试图把遥控器从裤兜里抖出来,但在强大的四马攒蹄的束缚下,她的任何努力都毫无意义,她只有等到定时锁头自动打开、手脚恢复自由后,才能把跳蛋停下,可那是半个小时后的事了,在那之前,她只能“享受”跳蛋带给她的似痒非痒、似痛非痛、难受中却暗含着一丝飘飘欲仙般的舒服、以及被羞耻加成的异样的折磨。而这般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夹击,五一给了陈丹临近崩溃的精神防线致命的一击。
“如果你还想着要报警什么的,你可以不管你自己的照片被人看到,但别忘了,黄阅的照片和视频比你的更多、更难看,你要是觉得你这么做对得起她对你的付出,那就随便你了……顺带说一句,刚才脱你裤子的时候我也录了视频。”
话就说到这里,我转身离去,至于她听不听得进去,那就不是我能决定的事了。如果她还是一意孤行,不顾一切地跟我司可,我自认我那些诸如全程用眼罩蒙住她们的眼睛、通过看起来哪都一样的地下停车场进出、用“游戏”挑拨她们的关系、抹去她们全身上下跟我有关的痕迹等“保险措施”还是糊弄得了我们这个小地方的警察叔叔的——又或许我太天真了?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