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雨晨也来到了我的身边,她和我并排站在一起,注视着自己的家,但似乎没有就此别过的想法,于是我说:“既然已经到这里了,不如……再一起走一段?”
“我就等着你这句话呢~”雨晨几乎是立马给出了答复,她甚至已经大致猜出了我的心思,“你还记得那张长椅在哪儿吗?要不要我带路?”
“不用了,我想我还记得。”
我反客为主,先迈出脚步,当了雨晨的引路人。
话虽这么说,我最后还是兜了圈子,在小区里绕过第二圈时才远远地见到那盏路灯。雨晨一直乖乖地跟在我身后和我一起迷路,即便这里就是她自己的家。
路灯大概是换了,比我记忆中要更明亮些,长椅倒是一点都没变。
“我们过会儿大概就要在这里说再见了。”
我说话时雨晨已经坐到长椅上了。她晃着些小腿,凉鞋被甩掉一半。
“所以你真的想像上次那样吗?总感觉……这个时候做那种事有些不合时宜。”
确实。在正式的告别之前舔脚,这种事光想起来就有些离谱,好在我并不打算这样做。
我想在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地方,做一件同样有纪念意义的事。我对此感到忐忑,并不是因为担心雨晨的反应,而是由于这将是我为数不多的一次主动出击。
雨晨将双脚从凉鞋中完全抽出,懒洋洋地踩在鞋上晒着月光,不过她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想做些什么,在我面前把鞋脱掉,这早已成为她的习惯了。她将十根脚趾分得很开,一边等着我的回答一边低头欣赏着在灯光下闪烁的天蓝色趾甲。前几天她刚补涂过指甲油,并对我说,在那瓶指甲油用光之前,她的趾甲都会是天蓝色。
“到这里来吧。”我对她说。
“什么……啊!”
没等到雨晨完全表达出自己的疑惑,我已经快步走到她的面前,轻轻捏住她的手腕,将她从长椅上提起,又牵着她向路灯下走去。雨晨发出一丝惊讶的呼声,她连鞋都没来得及穿上,赤裸的脚底踩在水泥地上没有任何声响。
在雨晨站稳之前,我的双手已经环住了她的脖颈。在往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会惊异与当时的自己爆发出的惊人执行力:我亲吻了雨晨。
四片嘴唇又一次贴合在一起,柔软而湿润的触感传来,不久前的记忆又一次在脑海中播放,只不过这一次我才是进攻方。
雨晨一直到这时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她的双手呆滞地耷拉着,双眼也只是微微睁大,表明她唯一的认识是现在正在发生一件不得了的事,只有她的嘴唇还在完美地进行着亲吻的动作,仿佛与恋人接吻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呼出的鼻息直直打在对方的脸颊上,温暖中又带着些痒感。没有了舌头参与,一切都显得平淡而漫长,不过这才是纯粹因恋爱而生的、没有任何杂念的吻。
十几秒后,当我打算到此为止时,却感到有一双手从背后抱住了我,与此同时,已经松开的嘴唇再一次贴紧,一瞬间攻守易势,我从之前的势均力敌变成了被略微压制的一方。
看来我的进攻方身份要到此为止了。我在心里自嘲道。
不过这样也好,接下来我只管享受就行。
这个吻最终被延长到一分多钟,以至于最后结束时我已经有些喘气了。即便嘴唇分开了,双手依然环绕在对方身上,我们面对面靠得很近,视野中只剩下对方的双眼。我们相顾无言,没有泪千行,只有洁白的灯光在倾听着一切。
这大概就是歌中所唱过的吻别了。在“吻”的衬托下,“别”的意味被冲淡了许多,以至于当雨晨真的要离开时,我们真的只是互相挥手说了句“再见”。
“我们这样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啊?”我半开玩笑地问,毕竟这大概就是我们近期最后一次见面了。
“草率一点也好,要是我和你搂在一起抱头痛哭,这才奇怪吧!”雨晨依然面朝着我,但已经在小步向后退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做人要潇洒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