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1699~1702年,卡拉德军队和海尔瑞姆军队主要在巴里昂大陆和西海交战,卡拉德军队取得大多数战役的胜利,最终在1702年,双方签订协议,结束了自1673年开始的大战,这场历时29年的战争以卡拉德获得雾海群岛为结束。
AD1706年,卡拉德共和国军事独裁者遇刺身亡,保皇党卷土重来,占据了大多数保守地区,并且得到了议会成员的支持。
AD1707年,前任女皇的侄女率军进入德赫瑞姆,加冕为卡拉德第六帝国(月桂王朝)女皇,处死了共和国第二任军事独裁者。
AD1707~1710年,卡拉德第六帝国沿用了征兵法,将帝国军队改革为征兵制,帝国军在三年内平定了各地支持共和国的残余武装。在1710年夏季,最后一支成规模的共和国军在弗林向帝国军缴械投降,标志着卡拉德第六帝国稳固了政权。
AD1712年,卡拉德第六帝国为稳定金融体制,开始收回各私人银行的铸币权。
AD1715年,卡拉德第六帝国发生宫廷政变,忍冬血统皇子上台,宣布卡拉德帝国宗教宽容,容纳各种宗教存在。
AD1716年,皇子被迫下台并被囚禁,女皇重新上台,作为应激反应,废除了宗教宽容法令,加强了首都巡逻队,导致了国内动荡。
AD1719年,支持宗教宽容、政治自由的大学生在德赫瑞姆皇家学院发动游行示威,受到首都巡逻队阻止后爆发起义,市民纷纷响应,皇室紧急撤离首都。不久后,支持共和国的势力再度崛起,各地城市宣布拥护议会,此时的议会已经由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的贵族牢牢把控,女皇被迫宣布退位,卡拉德第六帝国停止存在,卡拉德第二共和国取而代之,以修改版的《卡拉德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宪法,议会选举大议长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AD1720年,保皇派发动浩浩荡荡的南方游行,试图威胁卡拉德共和国政府,但是政府采取了稳健的措施瓦解了游行活动,与内战危机擦肩而过。
AD1722年,卡拉德第二共和国废除了总督制,将各大总督区直接改编为中央直辖的省,仅保留殖民地两个总督区和雾海一个自治市,引发地方不满。
AD1725年,卡拉德共和国宣布议会制度改革,将大量议员席位向资本主义发达的省区倾斜如白沙省(原皇室直辖区)、佛蒙特省等。
AD1731年,卡拉德国家贸易公司(即前卡拉德皇家贸易公司)与其下属各公司改编为卡拉德中央贸易开发公司,受中央部门商业部管辖。
AD1735年,巴里昂共和国从海尔瑞姆公投独立,引爆了巴里昂独立战争,卡拉德军队遂行干涉,支持巴里昂独立军。
AD1738年,巴里昂的独立得到海尔瑞姆的承认。
AD1743年,卡拉德海军主动进攻若海,引发边境战争,占领了数个海尔瑞姆外围岛屿,建立起了针对海尔瑞姆的海军优势。
AD1746年,海尔瑞姆新式海军反攻卡拉德,卡拉德丢失了先前占领的岛屿,并且被迫放弃了雾海群岛的控制权。
AD1748年,海尔瑞姆军队南下攻打瓦尔基里,在艰难地击退了海尔瑞姆军队后,卡拉德和海尔瑞姆双方签订了互不侵犯协定。
AD1750年,卡拉德共和国颁布法令规定了自由主义的经济方针。
AD1755年,卡拉德第一次经济危机爆发,政府无法控制经济的混乱,一时间内民不聊生,保皇党借此在议会中指责共和派政府的无能,并且试图发动叛乱。把持政权的金融贵族集团屈服于保皇党的压力,试图迎回女皇。在金融贵族、保皇党和激进共和派三方势力爆发激烈斗争。
AD1756年,三方势力最终达成了妥协,在议会通过了《卡拉德王国宪法》,这部规定卡拉德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卡拉德王国设有君主作为国家元首,民选的首席大臣由君主任命,作为政府首脑,卡拉德议会体系分为枢密院(贵族组成)和国家议会(由民选代表组成),双方平分立法权。法院独立行使司法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皇帝的称号被废弃,女皇不得不改称为女王,以此作为一个时代落幕的标志,卡拉德王国的王室自此稳定为月桂家族。卡拉德的君主立宪模式中,君主仍然有相当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