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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起来起来,”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摇起来,“出勤了,有人报警说被偷窥了。”
“啊…?”那个小警员显然还没睡醒。
“渊屿月警官带队。”
“啊!”小警员迅速清醒,重新理解上一句话,然后大喊“完了啊”“没问题”一类的话,迅速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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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门声。我打开门。
“您好,我是人民警察渊屿月,”这位警官亮出证件,他后面的两人也亮出证件,“我们接到报警电话说这里有人被偷窥,请问是你报的警吗?”
我给他们拿拖鞋:“是的警官,我发现屋里的镜子是双面的,还有红点。”我看着警官后面的两个人,一个人和渊屿月一样衣装笔挺,另一个扣子没怎么扣好,正在慢慢划开。
“请问你们两位怎么称呼?”我对着后面两人说。
“他是俞泊吏,我是张创,请多指教。”“请多指教。”我对他们点头示意。
把警官引向我的房间,他们一人对着镜子检查,的确发现对面有偷窥的嫌疑。
渊屿月检查完问我:“可以在你的屋内检查一下吗?”我想了想,从床底拖出盒子抱在怀里:“这个是我的私人物品,其它的你们随便检查吧。”泊吏看了一眼我的盒子,露出很好奇的神色。
张创虽然衣冠表表,但是举止言行透出疲惫,我报警的时间确实很“阴间”:“那么打扰了,你的手机麻烦开一下飞行。”我照做。他们又搜出两个摄像头,小心装在袋子里。
最后算上镜子后的不确定,总共三个。张创举起来给我看:“这些就是证据,但是偷窥这些事,”他变得难以启齿似的:“你知道的,偷窥处罚本就不算重,只是行政违法,嗯,我想想,我记得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的第六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们怀疑是你的邻居,你平时知道这面镜子后的住户是什么情况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内容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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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回想了一下, 我房间后面是另一楼接起来的,坐不一样的电梯,平时没什么可能相见。
我这么说了。渊屿月记上了笔记:“那你知道上一任房主吗?”
我也如实交代:“物业和我说这里很久没住人了,我来的时候地上的灰厚得可以画画;我做清洁都花了不少。”
“嗯,我们也没有权力去别人家里,这个时间点也算扰民了…”渊屿月很头疼似的。
泊吏说:“欸?可是我开了两张搜查令欸。”张创很震惊一般,刚刚的疲惫一扫而空,他拉泊吏到一旁去了。渊屿月看着他们,对我说:“见笑了。”“啊,完全没事。”
于是我们四个人不知怎的协商后,还是决定去他家里找证据,按照泊吏的话来说就是,摄像头只能证明有人偷窥,镜子后的摄像头确实能证明是他偷窥(如果摄像头是他的话),但是得找到摄像头才行。
我们去了我镜子后的那一边。猫眼被一个摄像头代替了。
“有摄像头,应该很快就会注意到我们。”张创说。
“有人吗?”渊屿月敲敲门,“先生,亦或者女士,您好!你现在有偷窥的嫌疑,请配合调查,谢谢!”
“我们去问问物业吧。”泊吏建议到。
吱——吖———
门被打开了。渊屿月很尴尬地回头对我们说:“我只是在想动门把手会不会报警。”
泊吏亮了亮搜查证:“没事,我们有搜查证。”我对他们说:“警官同志们,我就不进去了哈。”张创点点头:“我在这里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