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先是一个自然冲动,但只有在推翻壁垒的条件下,这一冲动才能自由行事。结果是,在精神中,自然冲动和推翻的壁垒相互混淆。自然冲动意味着推翻壁垒。推翻壁垒意味着自然冲动。推翻的壁垒不是死亡。但是,死亡的暴力依旧完全——永远地——推翻了生命的基石,性暴力在某一点上,在某一瞬间,推翻了这一基石的结构。其实,基督教神学认为死亡与肉欲原罪的连续道德堕落是相似的。有一种能联想到死亡的小规模的毁灭,它必然与感受到快感的瞬间相连;相对的,想到死亡可以让肉欲的痉挛更加激烈。最常见的是,肉欲的痉挛简化为一种僭越的感觉,这种僭越对于生命的普遍稳定性和维持来说很是危险——没有僭越,自由发狂不可能发生。但事实上,僭越不仅对于这种自由来说是必要的。没有明显的僭越,我们甚至再也无法体会实现性满足所需的自由感。以至于对于精神麻木的人来说,危险的状况有时是必要的,可以帮助其产生最终快感的反射作用(或者,若不是这种状况,也会在性交的时候以白日梦的方式想象出危险画面)。这种危险状况并非始终骇人:很多女人只有在幻想自己被强奸的故事中才能享受快感。但是无限的暴力始终存在于意义深远的断裂的深处(3)。
「在人的认知中,色情与死亡已悄然结合起来,死亡所带来的影响,色情同样可以做到,两者相互促进又共同驱使人们走向终点,在这种发狂中,人们会不自觉地去追求更暴力更危险的存在,以此激发近似临终的快感。」
6.2.8 性活动,或者说性自由的普遍禁忌的悖论
性禁忌中值得注意的是,性禁忌在僭越中完全显露。教育揭示出其中一个方面,但是从来没有果断地成文。教育通过沉默进行,也同样通过无声的提醒进行。通过悄悄发现我们所捍卫的领域——首先是部分地——禁忌直接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进入对快感的认知,其中快感的概念与神秘相混淆,神秘是禁忌的生动表达,禁忌既决定快感,同时又反对快感。僭越的这一启示在历史上绝非一成不变:五十年前,教育的这种自相矛盾的方面更加明显。但是我们的性活动处处——或许从最早的时期开始——都被强制在私下进行,尽管程度有高有低,但性活动在世界各地均表现为与我们的尊严相悖。因而色情的本质是在性快感和禁忌错综复杂的结合中给定的。对人来说,禁忌永远为了揭示快感而出现,快感的出现也从来不乏禁忌感相伴。最根本的是自然冲动,而在童年时期,自然冲动是单独存在的。但是对人来说,快感并非出现在这个我们完全没有记忆的时期。我想此处会有反对意见——还有例外。这些反对意见和例外却并不能撼动如此坚定的见解。
在人类世界中,人的性活动与简单的动物性活动分离开来。性活动本质上是一种僭越。这并非在禁忌之后重回最初的自由。僭越是劳动活动使之组织化的人类所具有的行为。僭越本身是有组织的。色情在整体上是有组织的活动,只要色情是有组织的,色情就会随着时间有所变化。我将努力做一份考虑色情多样性和变化的图表。色情首先出现在将结婚视为第一阶段的僭越中。但是色情的真正出现是在具有了更复杂形式的时期,僭越的特点在其复杂形式中一级一级得到加强。
僭越的特点,就是原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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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谈的是社会的经济活动,那么一切就非常明朗。我们对机体活动把握不好:生长和性功能的发展之间总有一种关联,两者都取决于垂体。我们无法规律地列清机体的热量消耗,以此确保热量要么用在生长上,要么用在繁殖活动中,总之是两者选其一。但是垂体有时为性功能发展提供能量,有时又为生长提供能量。因此,巨人症是妨碍性功能的;青春期早熟很可能与生长的停滞相吻合,不过这一点并不确定。
(2) 《圣经》中,耶稣被士兵钉在十字架上以后,衣服被士兵拿去分成四份,但是他的长袍没有缝,是一块布织成的。——译注
(3) 色情痛苦和暴力之间协调的可能性是普遍且令人震惊的。我要引用马塞尔·埃梅(Marcel Aymé)的一段文字(《天王星》[Uranus],伽利玛出版社,第151—152页),他喜欢以平庸且明显的方式再现事物。以下是书的结尾:“这两个谨小慎微、狭隘伪善的小资产阶级从他们的饭厅贪婪地看着受刑人勒奈桑斯,如同两条狗,在窗帘的褶皱里挤在一起,不停地扭动……”这里描写的是对民兵的血腥处刑,观察者是两个同情受害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