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采用的是“跑步机式”,挠法,即把她的脚心当做是跑步机的履带,我的食、中两个手指则是像人的两条腿一样在她的脚心里“跑”了起来。事实上这是挠痒系数很低的一种挠法,首先从频率上说,我大概一秒钟就要挠她两三下脚心,这样高的频率对黄阅其实是好事,因为痒痒密集得有些过度了,可能我挠她五六下,她的大脑才接收到一个单位的痒痒;其次,快速的挠脚心意味着我挠“一下”也就两三厘米的长度,力度也不会很大,这无疑也让黄阅好过了许多。
然而即便我放了水,黄阅还是表现出了极大的难受,从我安放在黄阅的小脸蛋前、开了前置摄像头同时客串镜子的手机的屏幕上可以看到,黄阅从我的手刚落到她的脚心开始就死死地咬着牙关,一刻都不曾松开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遭受了多大的折磨似的。
我很难想象如果我每一下都慢慢地、一下一下地、完完整整地从她的脚尖挠到脚跟,每一下都用上适中的速度和力度,每一下都挠得深入骨髓,她会被痒成什么样子,会不会连十下都受不住?
黄阅最终还是熬了下来,拿到了这1个积分。
林贝一上来就选了4分的牙签。起初我还暗自惊讶她哪来的底气,等到我一牙签戳在她的脚心里、她却尖叫着“不是挠吗怎么是扎”的时候,我才知道她是理解错了,她以为“牙签”是指用牙签刮她的脚心。
然而不管怎么样,按照游戏规则,林贝出了声就代表她挑战失败了,但在拿不到积分的同时,她还必须把剩下的九十九下戳脚心挨完。
我没有理会她要我给她一次机会的哀求,用食指和中指夹着牙签,对着她的脚心就是一顿猛戳,而知道自己已经拿不到积分的林贝也不需要强忍着痒了,张大嘴巴就大笑了起来。
但我很快就不满足于就只是这么单调地一下一下地戳着,毕竟林贝不比黄阅,黄阅的小脚丫光是捉在手里就是一种享受了,而林贝远达不到那种程度,那么就要由我来玩些花式了。我把我的手化成了物理课本上的打点计时器,在她的整只脚底里密集而迅速地打起“点”来,且“点”的轨迹是“挠脚心”三个大字。林贝疯狂地试图崩断绑着她脚趾、间接使得她的脚心失去所有的防御的皮筋,只是她一个小女孩,就算脚再怎么大,力气再怎么大,又怎么可能同时敌得过五根皮筋的束缚?
而事实上三个大字这么一番“打点”下来,林贝挨的戳脚心早就超过了一百下,可被痒得几乎崩溃的她哪还有功夫去数自己的脚心被牙签戳了多少下,也就随我心情了。三号“挑战者”陈丹自信满满地选择了牙刷。她以为自己那被牙刷招呼过无数次且都熬了过来的脚心能为她取得“3分”这么一个远超其他两个小伙伴的积分,可她忘了,对于她那双相对不是很怕痒的脚丫子,偏心的我从来都是下重手、狠手的,这一次也不例外。
其实先前我也有大概提过了,用像牙刷这种比较锐利的“刑具”,最切忌一个劲地猛攻脚心,因为脚心刷久了,受“刑”的小女孩感觉到的就是痛了,显然这与我要达到的目的不相符。所以我的做法是一边刷一边在她的整只脚底里游走,这里刷几下,那里刷几下,使得她感受到最大化的痒痒。
陈丹的脚趾缝我也没放过,然而令我惊奇的是,脚心不那么怕痒的她,脚趾缝却很是怕痒,怕痒程度大概能和李文静的脚心相媲美了。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脚心之所以怕痒除了诸如遍布是神经末梢等生物学上的原因外,还有就是因为脚心私密,跟外界的接触很少,自然就很嫩,自然也就很怕痒。脚心尚且如此,比脚心还要私密的、夹在脚趾间“常年不见天日”的脚趾缝是一处隐藏的上等痒穴也不足为怪。
绑在脚趾上的皮筋不只是把脚趾拉向了脚背的方向,同时也把五个脚趾都大大地分开了,我手里的牙刷在不受任何阻碍的情况下大大方方地就侵入到了陈丹的脚趾缝里。和戳林贝脚心时一样,我仗着陈丹数不清楚我刷了她多少下脚心或者脚趾缝这点,也不知道刷了她两百下还是三百下还是更多,痒到她实在是受不了了笑出声了声,我才停下手来,而这也就代表她挑战失败了。而后我又装模作样地刷了她三四十下所谓的“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