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构建的秩序里,所有僭越都是有罪的,这些不洁之物被反复驱逐,原先的神因为僭越被彻底赶出神圣世界,循环往复加上教育让人们只能从这些原先的神圣之物上看见渎圣。」
渎圣原则是神圣之物的世俗运用。在异教中,污秽甚至可以是与不洁之物接触的结果。但是只有在基督教中,不洁世界的存在本身才变成了渎圣。哪怕纯洁的事物本身没有被玷污,只要存在渎圣这个事实,那就是渎圣。世俗世界和神圣之物之间的首要对立在基督教中被置于次要地位。
「对基督教来说,罪的存在本身就是罪过,完美的世界不需要罪孽也不需要僭越。」
世俗的一面与纯洁的半球相连,另一面则与神圣之物的不洁的半球相连。世俗世界中的罪与神圣世界的魔鬼部分相连,而善与神圣部分相连。无论善事本身有何意义,善聚集了神圣的光芒。神圣(sainteté)一词最初指的就是神圣之物,但是这一特征后来与一生行善相关,与将生命同时献给善事和上帝相关(4)「但是,神圣和僭越的深层相似性始终显而易见。与无欲之人相比,在信徒眼中,放荡之人与圣人更接近。」。
渎圣重新具有了世俗接触的原初意义,也就是在异教中的意义。但是渎圣具有另外一层意义。本质上,在异教中,渎圣是从任何观点来看都要惋惜的不幸。尽管僭越十分危险,但是只有僭越具有打开通向神圣世界大门的力量。在基督教中,渎圣既不是原初的僭越——尽管很接近——也不是古代的渎圣。基督教的渎圣是与不洁之物的接触,以矛盾方式进入本质神圣之物,进入禁忌的领域。但是对于教会来说,这种神圣之物在骨子里既意味着世俗之物,又意味着恶魔之物。无论如何,教会的态度表面上有一种逻辑。关于神圣之物,教会自身认为,确切的、有形式的、已成传统的界限将神圣之物与世俗世界分离开来。色情,或是不洁之物,或是恶魔之物,并未以相同的方式与世俗世界分离:它们缺乏一种形式特点,一种易把握的界限。
「就算只有僭越具有打开通向神圣世界大门的力量,基督教也认为这种方式也是错误的。基督教将其限制成世俗之物和恶魔之物,但这种限制是不清晰的,如果用爱作为神圣之物的界限,那又该将什么作为恶魔和世俗世界的界限呢?」
在原初的僭越领域里,不洁之物本身是限定的,具有稳定的形式,为传统仪式所指责。被异教视为不洁的东西,同时也明确被视为神圣之物。被基督教或被基督教所禁止的异教视为不洁的东西不再是,或不再成为形式上的态度的对象。哪怕其中有巫魔大会(sabbats)(5)「欧洲民间传说中女巫的夜间集会,中世纪一些基督教魔鬼学文本中将其称为“恶魔的集会”。」的形式主义,这种形式主义也从未具有确定的稳定性。于是,神圣的形式主义拒绝不洁之物,不洁之物只能被迫变成世俗之物。
长久以来,不洁的神圣之物被与世俗之物混为一谈,似乎与记忆中保留的神圣之物的内在本质的感觉相反,但是基督教的颠倒的==(只要结果不要过程)==宗教结构需要这种混淆。只要神圣之物的感觉不断地在部分过时的形式主义的内部减弱,基督教的宗教结构就是完美的。这种衰退的迹象之一,就是我们当今几乎不再关注恶魔的存在:人们越来越不信仰魔鬼,我本想说的是人们完全不再信仰魔鬼,这意味着,黑色神圣之物的定义从未如此含糊,且长期以来已不再具有任何意义。神圣之物的领域简化为善的上帝的领域,其界限是光明所照之处:这个领域中再没有被诅咒的东西。
「只要不断强化善的认知的同时削弱恶的认知,基督教设计的纯洁神圣世界就可以降临在世俗世界里,这个理想世界里只有善和爱,再也没有对应的恶,而色情就是被赶出神圣世界的一员。」
神圣之物的这种演变在(从科学的世俗角度对神圣之物感兴趣的)科学领域是有重要影响的(但是我必须说,就我个人而言,我的态度并非科学态度:在不进入形式主义的条件下,我,我的这本书是要从神圣的视角考察神圣之物)。涂尔干有一名相当出色的弟子,他在论文中谈到了善与神圣之物之间的一致性。罗伯特·赫尔兹(Robert Hertz)(6)正确地坚持认为左右“两边”对人来说具有意义上的差异(7)。一种普遍与吉祥相连的信仰位于右边,不祥的则位于左边,因此右边与纯洁相连,左边与不洁相连。尽管赫尔兹英年早逝(8),他的研究依旧十分出名:他的前沿研究所针对的问题罕有前人提出。赫尔兹将纯洁之物与神圣之物视为同一,将不洁之物与世俗之物视为同一。在他的研究之前,亨利·于贝尔(Henri Hubert)(9)和马塞尔·莫斯已研究过巫术(10),明确证明了宗教领域的复杂性,但是“神圣之物的模糊性”的诸例证所具有的多样化的关联性,直到很久以后才获得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