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巫魔大会
色情坠入世俗领域,同时成为彻头彻尾被谴责的对象。色情与不洁之物并行演变。将色情和恶视为相似,与无视色情的神圣特点有关。只要在一般情况下能感觉到这一特点,那么色情的暴力就可能令人焦虑,甚至令人恶心,但是色情的暴力并非被视为与世俗的恶、与违反规则相似,规则是理智地、理性地保障财产和个人的。禁忌感所承认的这些规则,与禁忌的非理性冲动产生的规则不同,因为前者的功用性经过了理性思考,而后者没有。在色情的例子中,重要的是保全家庭,因此妓女始终被家庭生活排斥。但是前后一致的整体只有在基督教限制中才能形成,在这些限制中,色情的神圣特点这一首要特点不再出现,同时,保全家庭的需要得到公认。
「色情的暴力和世俗的恶(杀人盗窃)不同,世俗之恶被排斥的原因在于禁忌理性地保障财产和个人生命,而色情被排斥的原因是保全家庭(如果大家都沉溺在色情中各种乱交,那家庭这个基本的社会单位也就崩坏了)。」
狂欢超越个体快感,其中维持着色情的神圣意义,因此狂欢必须成为教会的特殊关注对象。教会通常反对色情。但是其反对建立在婚姻之外的性活动这一恶的世俗特征之上。首先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让僭越禁忌所获得的感觉消失。
「反之,如果色情毁灭家庭的效果消失——性行为只能在被神认可的夫妻之间发生,那性行为就可以被教会接受。」
教会所做的斗争证明有一个深层的难点。排斥不洁之物的宗教世界,严厉谴责无名无度的暴力的宗教世界,刚开始并未获得广泛认同。
「基督教在一开始并非获得广泛认同,人们仍会自然地追求不洁的神圣之物(崇拜撒旦)。」
然而我们对中世纪——或是近代初期——的夜宴祭典(fête nocturne)一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有夜宴祭典遭受残暴压制的原因在其中。从被审判官屈打成招的不幸之人口中得到的供认是我们的信息来源。受害者身上不断重复着酷刑,审判官想象出来,然后对他们说的话在他们脑中不停地翻来覆去。我们只能单纯臆测,哪怕是在基督教的监控下,异教的祭典仍有残存,至少在无人的荒郊野岭是如此。可以想象一些符合神学启示的半基督教神话,用撒旦取代中世纪早期的乡野农人所崇拜的诸神。迫不得已时在魔鬼中加入复活酒神(Dionysos redivivus)的形象也并非荒谬之事。
某些著书者怀疑巫魔大会的存在。时至今日,甚至还有人怀疑伏都教(Vodou)信仰的存在。无论伏都教信仰在过去多么重要,现如今只能用来招揽游客。一切证据都让人认为,与伏都教具有相同点的撒旦崇拜确实存在,尽管在审判官的想象中很是多见,但在古代并不常见。
以上就是从容易获取的资料中获得的表面结论。
插图十五 被鬼魂附身的女人。伏都教信仰。
(皮埃尔·维尔杰 摄)
“某些著书者怀疑巫魔大会的存在。时至今日,甚至还有人怀疑伏都教信仰的存在……一切证据都让人认为,与伏都教具有相同点的撒旦崇拜确实存在,尽管在审判官的想象中很是多见,但在古代并不常见。”
在深夜的孤寂中,秘密崇拜位于上帝背面的这位神的巫魔大会,不过是加强了以祭典的颠覆冲动为基础的仪式的各种特征。巫术审判的判官或许可以从他们的受害者那里获取一些拙劣模仿基督教仪式的供词。但是,很可能是审判官想象到了巫魔大会的仪式,也可能是巫魔大会的领袖想象出的。一种孤立的特征究竟与审判官的想象相关,还是与真正的崇拜相连,我们无从得知。我们至少可以相信,渎圣是创新的原则。黑弥撒这一名称出现于中世纪末期,在整体上与地狱祭典运动同时期。于斯曼(Huysmans)(11)在《地狱里》(Là-Bas)中描写的他所参加的黑弥撒具有某种真实性。我似乎觉得,得到证实的17世纪或18世纪的仪式来源于中世纪的酷刑这种想法比较极端。这些仪式的诱惑力可能在审判官审讯之前就起作用了。
「基督教不能允许巫魔大会的存在,因为其会揭示基督教一直排斥的恶魔之物本质是神圣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