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睁眼已经是半夜,巡房的护士看到我醒了高兴坏了,站在我床前掏出手机给兰总拨了电话。说兰校他终于醒了,可不是嘛,也怪我,发现的时候好像都昏过去十多分钟了,我们四个给他抬上去的。好的好的,您放心,我们一定照顾好他。
护士挂断了电话,笑眯眯的看着我说:老师您也是,哪能在硬地板上跪那么长时间啊。
我摆摆手,问她:
“兰校怎么说?”
“她说还在加班,让你好好休息不用担心,她有空就来看你。”
“她有这么好心?”
“她当然有。”护士叫起来,尖细的声音震得我一阵耳鸣。“你刚来的时候她可在这守了两天。”
我又想死了。
于是我连夜挑出一箱品相出众的苹果梨,加急邮到了兰总办公室。
现在看来,兰总在当时就摸透了我,这个长期把握权力的女人一直都不缺少拿捏我这种高道德感人的手段。我后来知道,那天晚上,她其实和朋友去泡了温泉,护士也是她提前安排好的,负责汇报情况顺带记录我住院期间各种尴尬的瞬间。
出院那天,兰总来接我,开的是我的车。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回去要我开。
我开就我开吧,她一定是累坏了,而且豪车的后备箱也装不下一筐苹果梨。
回去的路上她告诉我,那几个小崽子因为长期故意伤害,最少的被判了三年。我点点头,说以为按他们的背景最多也就是拘留。兰总撇嘴,说他们哪还有背景。我问兰总,我这把枪好使吗?兰总没回答,侧过脸去看天上的云。我笑起来,轻点油门,脑中经年不停的轰鸣终于暂时停歇下来。
我想我这把枪多半是好使的,以至于之后经常被兰总当作她局里的重要一环。
这很好。她一定会让我死的很有意义。
我追求死亡,和万千理想主义者一样,一边高喊着理想不死,一边追求死得其所。兰总也充满理想,但她说“生存本身就是对荒诞的反抗”,我们之间有太多分歧,以至于我从未深思过这句话的意思。
分歧是好文明。那些细碎又无伤大雅的分歧,提供了宝贵的讨论机会,让我们更加接近彼此的内心。我们热衷窥视他人的内心,无论原因是否相同,人心就像万华镜,转着变着,时而绚烂,又时而狰狞,了解一分便痴迷一分,我如此,她也是同样。但我们始终留给对方一些秘密,就像玻璃罐里的最后几颗糖,没有哪个孩子舍得一下子就吃完,非是要等一个庆祝的机会,才小心翼翼取出来品尝。
对于关系,我们心照不宣了好久,毕竟关系有太多层,彼此却只有一个人。我们就这么拖着,一边朝着共同的目标跋涉,一边日复一日的相互试探。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我搬到她隔壁为止。
小时候,我以为有钱人是不缺住处的,她们应该住在带花园的大房子里,从院门到玄关要接驳车,从地下到屋顶有观光电梯,屋里整齐排列着几十个训练有素的佣人,时刻等候女主人的差遣,至少……不会像兰总一样和我们挤员工宿舍。
虽然我们的宿舍条件比起一般的公寓更好,但考虑到兰总的身份,即使是住在更宽敞的管理层宿舍也未免显得违和。
而我搬到她隔壁,没有太深的理由,单纯是怕她饿死。
你很难想象,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会在下厨后专门请开荒保洁来清理厨房的天花板。
我们兰总,政坛新星,驭人无数,但把西红柿炒鸡蛋泼到了天棚。
“你真是我亲爹。”
在第五次被她以“饿得睡不着”为理由从被窝里挖出来去她家做宵夜后,我一边煮面一边对天发誓要是再搭理她这种无理要求我就是狗。
但兰总是有办法让我当狗的。
我宁可她像平时那样不容置辩地命令我,而不是大半夜打电话来带着哭腔小心翼翼地跟我说她饿得好难过可不可以再帮她做一次饭。
我真该死啊……
等她咽下最后一口米饭,我和她说:
“你隔壁的宿舍还空着。”
“嗯。”
“我可以住吗?”
“那是校领导宿舍。”
“我知道,但校领导要吃宵夜。”
虽然学校里可能从此流传出我被兰总包养的恶俗谣言,但那和每晚七小时的健康睡眠比起来不值一提。
我搬到了兰总隔壁,并换了个巨大的冰箱,里面装满了兰总要吃的和我要逼她吃的东西,在她家里我唯一能找到的绿叶菜只有阳台上的多肉。
总而言之,在终于用营养均衡的饭菜装满她的冷冻格后,我泡了个热水澡,换上珊瑚绒睡衣,准备狠狠地睡上八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