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就多兼了一门科任,这样他们还能时常在班里见到我。
你看,故事讲到这,该是我笔下又一个大团圆了。
调到教务处后我清闲了很多,兰总说学校最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我可以继续写我的小说了,我问写完你给我发表吗?她说看你表现如何。
于是我又试着写些东西。
从前一个勇者和精灵相爱了,勇者是人类,短短几十年便死去,精灵带着她的遗物,把它们安葬在大陆的各个角落。他将手套葬在南方的村落,将盔甲葬在北方的城镇,将盾牌葬在西方的荒野,将宝剑葬在东方的山峰,那都是勇者曾拯救过的地方,而今,要由它们来抚慰勇者的灵魂。精灵走完旅途,在勇者墓旁盖了一座木屋,日复一日为路过的人们讲述勇者的故事。有一天他从噩梦中惊醒,被一双熟悉的手臂轻拥入怀,他瞪大双眼,眼前竟是早已逝去的勇者。那些被勇者拯救的土地带回了勇者的灵魂,用水晶和清泉为她重塑肉身,使她能再度回到她深爱的世间。勇者和精灵激动地相拥,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个故事,但出版社却觉得不行,他们说这故事平淡且无聊,勇者不该复活,她该永远死去,留精灵自己一个人痛苦地怀念她。勇者也不该是女性,因为一个女子该在后方等着爱人归来,没能力去拯救世界,这样的故事是卖不出去的。
我说去你妈的。
本来故事里的喜怒哀乐都是空的,让人凭空去爱一些人,总好过让人凭空去恨一些人。
我拉黑了编辑,把小说发到了网上。读者寥寥无几,但我却放下心来。
过几天,我又写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魔女,她被死神诅咒,活了很久很久。魔女开了一家店,为被命运牵绊的凡人排忧解难。有一天,她偶然邂逅了一个少年,少年蹙着眉,好像把世上所有的乌云都吸进了眉宇里。魔女觉得有趣,将这个少年招进店里工作。一年,五年,十年,魔女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把青涩的少年培养成一位出色的巫师,在经年的冒险过后,他们无可自拔的爱上了彼此,可就在他们相拥的一刻,死神解开了诅咒,魔女的时间开始流逝,死在了他们新婚的第一个吻。巫师接手了小店,发誓要用一生的光阴找回魔女……
“这个故事太长了。”另一个编辑说。“请你直接说结局吧。”
我说结局是那些被魔女帮助过的人和巫师一起砸开了地狱的大门,审判了死神,带回了魔女的灵魂,从此……
“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新编辑发出一声冷笑。“恕我直言,这个故事毫无逻辑,根本没有出版的意义。还不如把魔女写成男人,现在的读者都看耽美,只要是两个男人的事,就算是你这种故事也会有不少人看的。”
我说你懂个屁。
于是我又把故事发到了网上,阅读量比上次更少。
兰总说,我的故事转折太突兀,不论如何都会强行转向好结局。
我说咱们经历过那么多难以挽回的悲剧,我把它们写下来,让那些遗憾的人在故事里重逢,这样不好吗?
兰总说,那是你上帝情结的自我感动。
我说,我要真是上帝,我就把人们都带到一个地方,那里没有战争和瘟疫,没有偏见和诋毁,没有悲伤也没有罹难,人人平等,幸福快乐。
“这么多年,你还想着那个地方。”
“那是你的承诺。”
“那就写下来吧,为了不让我食言。”
于是,我又去写下了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在宇宙中有一位孤独的神明。神明曾创造了无数的生命,让他们在各样的星球上生息繁衍。但神明并不快乐,因为它曾看到过更多苦难,那些被它孕育出的生命,世世代代在困苦中哀嚎。人们向它祈祷,但它无能为力,因为那苦难的根源正是生命本身。它看着生命进化出智慧,智慧又创造出财富,财富孕育出恶念,层出不穷的恶念化成杀戮、歧视和剥削,永生永世折磨着它深爱的孩子。神明曾心灰意冷,想要亲手摧毁罪恶的根源,但穿越无数星纪,它无法忽视生命中的善念,毁灭终究是不智的选择。于是,它走遍了宇宙的每个角落,试图找出一个万全的方法来拯救它的孩子。
第一星纪,神明用无上的智慧编纂出一部完备的法典,期望用优越的制度消除苦难。但法典的功用仅仅持续了不到百年,百年之后,法典沦为剥削和牟利的工具,人们又陷入苦难的深渊。
第二星纪,神明创造了一个组织,教他们游离于体制之外去惩戒法律无法解决的恶行。可无限膨胀的恶行仅靠区区几人难以扫清,无尽的前路让他们看不到希望,于是组织在更替几代后便因为理念的冲突解体了。